2020年非京籍幼升小或将延续入学提交证件材料要求,其中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属于四证材料之一,那么您知道2020年海淀区非京籍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2020年幼升小家长办理需要注意什么呢?
2020年海淀区非京籍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办理说明
类型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自有住房 | 1 | 房屋产权证或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
租房 | 1 | 2019年3月1日(不含)之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2 | 房主房产证 | |
3 | 房主身份证 | |
4 | 知情同意书 | |
5 | 2019年3月1日以来的的租房完税证明 | |
6 | 安全责任书 | |
7 | 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 | |
租住单位公房 | 1 | 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 |
租住农民无房产证个人房 | 1 | 房屋地契证明 |
2 | 建房屋审批证明 | |
3 | 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 | |
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 1 | 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出具房屋情况证明 |
说明:父母租用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不允许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证明无效。
自 2020年起,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连续承租一年以上租房完税证明。
海淀区继续记录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并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提示:由于2020年政策尚未出台,以上信息均参考自2019年要求,还请以入学当年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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