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京籍幼升小或将延续入学提交证件材料要求,其中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属于四证材料之一,那么您知道2020年昌平区非京籍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2020年幼升小家长办理需要注意什么呢?
2020年昌平区非京籍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办理说明
类型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自有住房 | 1 | 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 |
租房 | 1 | 房屋租赁合同 |
2 | 201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 | |
3 | 房屋产权证 | |
4 | 房东身份证 | |
租住单位公房 | 1 | 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
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 | 1 | 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
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 | 1 | 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
注:需在实际居住地(截至2019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 |
说明:父母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平房一间改多间,以及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提示:由于2020年政策尚未出台,以上信息均参考自2019年要求,还请以入学当年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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