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丰台区幼升小入学信息采集审核启动,整理2020年丰台区方庄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审核、办理流程,供丰台区幼升小家长们查看。
2020年丰台区方庄地区非京籍幼升小申请、审核、办理流程
第一步:初审
审核申请人带齐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联审办公室进行初审。
1.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丰台区劳技中心(芳群园四区7号)
办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29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2.审核方式及时限
现场审核,即时
3.初审部门及内容
派出所负责审核:全家户口薄、居住证、居住登记卡
办事处负责审核:
(1)自有住房:在京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明(三选一: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租住房屋:在京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②房主身份证;③2019年12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④租住本人工作单位公房的,还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交纳房租发票⑤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教委:负责将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小学入学服务平台。
第二步:网上填写信息
初审合格后,审核申请人尽快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jrx.bjedu.cn/)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第三步:复审(网审)
审核申请人提交信息后,相关审核单位对申请人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丰台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部门及审核内容:
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负责网审: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区公安分局负责网审:在丰台区居住证、居住登记卡。
第四步:终审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由联审办公室进行终审。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通过终审的申请人尽快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注:1.现场审核的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人须带齐原件。
2.全家户口簿、须提供1份复印件。
3.区教委政策咨询电话:63840705,63813947
4. 方庄地区办事处政策咨询电话:67601386
5.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人员聚集,需要开具个人出租房屋完税凭证的居民,请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预约方可办理此项业务。预约电话:67697886。办理地点:芳群园一区7号院方庄社保所12号窗口。
6.申请审核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并通过“健康宝”进行防疫健康信息查验。对待有“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指定地点,办理咨询业务。
7.特别提示:
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将有以下变化。
(1)自2021年起,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12个月以上(即2021年应提供从2020年4月至2021年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2)自2021年起,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应提供12个月以上(即2021年应提供从2020年4月至2021年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进行动态审核,连续单独租住房屋完税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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