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燕山地区幼升小家长注意,您知道京籍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方式一样吗?自有房产和租房家庭入学方式一样吗?单校划片还是派位入学?快跟团队一起来看看。
2021幼升小燕山地区适龄儿童入学方式
符合在开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大兴区教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住宅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审核合格后,适龄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领,按招生时间要求持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划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本市户籍且在开发区购房、户籍与房产在一起的;
(2)本市户籍且在开发区购房(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户籍与房产不在一起的。
2.开发区户籍且监护人在本市无房(截止2019年8月31日之前落户)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信息采集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
3.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开发区购房(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参加学龄人口采集。采集完成后持“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
4.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开发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开发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开发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务工就业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租房纳税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审核申请,并参加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备案及本市无房情况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协调入学。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购买的住宅)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信息采集表”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按招生时间要求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兴区教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联系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区域内学位不足时,由大兴区教委在大兴区范围内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入学。
6.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本市无房、在开发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租房纳税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信息采集表”和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兴区教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校联系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区域内学位不足时,由大兴区教委在大兴区范围内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入学。
7.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市无房、在开发区租住房屋的,监护人持“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合格确认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持“信息采集表”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由大兴区教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区域内学位不足时,由大兴区教委在大兴区范围内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入学。
8.开发区在建在售住宅小区,居民实际入住后,符合开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区域内协调入学;区域内学位不足时,由大兴区教委在大兴区范围内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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