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开云官网在线娱乐整理相关内容。
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的部署,为做好评议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考核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
二、评议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突出重点。既考核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又重点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细化政策、落实人员配备、强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安排投入、降低近视率等重点事项。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客观事实。考核对象应实事求是提供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目标导向,力求实效。既将评议考核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目标和导向要求,又突出近视防控工作进展和实效。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区级方案。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强化区级层面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机制等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基层落实,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加强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合理安排投入,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区级人民政府支持本区近视防控试点校开展工作等情况。
(四)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或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近视防控等情况。
(五)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支持全国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试点引领,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情况。
(六)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等情况。
(七)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区域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为中小学校配备符合要求的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等情况。
(八)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和网络作业总量,避免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推广、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等情况。
(九)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采取的家庭近视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庭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相关措施等情况。
(十)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建设和工作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和制作近视防控科普素材,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情况。
(十一)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开展近视普查抽查科学化、准确性,保障近视率核定,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等情况。
(十二)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出台区级近视防控监管政策,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等情况。
(十三)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评议考核区级人民政府完成《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出台考核办法,开展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等情况。
四、评议考核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及《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全面总结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自评打分表,报送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实施考核。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意见,明确得分。
(三)通报结果。评议考核结果向各区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区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专家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区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区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各区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向市教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评议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据本办法及《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见附件),开展区级考核评议工作。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确保自评工作质量。做好自评材料收集整理,确保自评材料经得起核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评议考核部门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组织实施评议考核。
(三)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科学评议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六、结果运用
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经政府同意后通报,作为各区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
附件1: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区级)评议考核细则及量化评分表
附件2: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学校)评议考核细则及量化评分表
附件1
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区级)评议考核细则及量化评分表
评议考核 项目 |
评议考核要点 |
分值 |
考核内容和标准 |
考核方法 |
评分 |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方案 |
1.成立区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
4 |
1.有区级近视综合防控领导小组或防控体系得1分,未设置不得分; 2.区长或主管区长为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得1分。未明确不得分。 3.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得2分。部门职责不清扣1分,部门机制不完整扣1分。 |
1.查发文 2.查发文 3.查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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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
4 |
1.有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工作得2分。未参与不得分; 2.政府定期(每年至少两次)研究推进工作情况得2分。每少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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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发区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3 |
下发区级综合防控方案得3分。未下发不得分。 |
查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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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
4 |
区级财政设置近视防控经费得4分。未设置不得分。 |
查看财政预算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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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 |
5.区级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
4 |
1.区级政府部署综合近视防控工作,有完整记录得2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未部署扣2分。 2.区政府组织督促指导辖区基层近视防控工作,有督导记录得2分。未落实扣2分。 |
1.查看区级政府会议记录(照片、简报等) 2.查看督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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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
6.明确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
2 |
建立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且防控机构应含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区疾控中心、眼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体育部门得2分。机构部门不全者扣分1分。未建立机构扣2分。 |
查发文及各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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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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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监测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和资质,并按每年近视调查工作情况打分。 2.按落实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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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
8.区级人民政府支持全国和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
2 |
1.区级积极参与申报全国和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得1分。未参与申报不得分。 2.被凭为全国和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积极建设典型示范得1分。未推广落实扣1分。 |
1.查看申报资料 2.查看工作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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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示范或特色学校遴选,建设一批近视防控示范学校 |
3 |
1.积极组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示范或特色学校,有具体的遴选标准或工作得2分。资料不完整扣1分,未参与扣2分。 2.已建立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得1分,未成立扣1分。 |
1.查看组织遴选资料 2.查看发文或记录及示范学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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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
2 |
1.学生用可调节课桌椅符合标准得1分。不合格扣1分。 2.学校调整每学期调整课桌椅,每月调整座位得1分。一项未按要求扣0.5分。 |
1.现场随机抽测 2.查资料并随机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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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 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
4 |
1.定期开展学校教学设施和采光照明等环境监测及整改得1分。未监测扣1分。 2.课桌椅、黑板照明;教辅用品等各项指标达标得2分。一项不达标扣0.5分。 3.每学期对所有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体育场馆等采光和照明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和清洁,得1分。未维护扣1分。 |
1.查看有关监测及整改报告 2.日常监测或现场检测 3.查看检查记录和清洁、更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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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消除“大班额”现象 |
2 |
符合要求得2分。超额扣2分。 |
查文件、现场抽查和随机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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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 |
13.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
2 |
2.召开工作培训考核得1分。未召开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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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
2 |
1.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配有检测合格的视力灯箱,并正确使用得1分。 2.指导学校近视监测筛查得1分。未指导扣1分。 |
1.现场查看测试 2.查看指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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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4 |
100%学校达标者得4分。每10%学校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机构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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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 |
16.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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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课表,日常随机调查学生 2.查看课表,日常随机调查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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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
4 |
1.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得1分。 2.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得1分。 3.学校每天安排2次眼保健操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4.90%及以上学生眼保健操穴位手法正确得1分。 |
查文件资料 现场查看 随机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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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
4 |
3.配备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得1分。 4.体育课课时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要求,课程设置合理得1分。 |
1.查教案 2.查人员资质 3.现场考评 4.查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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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 |
19.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
2 |
1.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2.引导家长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查文件要求、培训活动内容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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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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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要求、培训活动内容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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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
2 |
1.教师使用电子屏幕开展教学时长累计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电子屏幕的字号、行距有统一的要求,得1分。 2.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得1分。 |
查文件 查学校课表 日常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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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
22.区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加强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
2 |
区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宣传、解读、落实近视防控文件得2分。某一部门未落实扣0.5分 |
查文件、解读培训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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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支持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开展宣讲工作,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
2 |
邀请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专家开展宣讲,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未开展扣2分,少1次扣1分。 |
查文件 活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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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开发近视防控科普素材,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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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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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
26.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
2 |
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得2分。覆盖率每少10%扣0.2分。扣完为止。 |
查文件 查档案及每年上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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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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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监测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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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
2 |
1.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得1.5分。覆盖率每少10%扣0.5分。 2.开展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得0.5分。未开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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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
29.出台区级近视防控监管政策,推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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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
2 |
1.出台杜绝商业宣传进校园相关政策条例得1分。 2.校园内无近视防治广告和商业宣传得1分。 |
1.查资料 2.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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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 |
31.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视力不良率下降水平达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2019年试用本项要求,2020年根据疫情影响评估情况另行规定) |
10 |
2019年视力不良率较2018年近视率下降1个百分点得10分。上升及未下降者不得分,下降者每下降0.2个百分点得2分。(2020年另行规定) |
根据近视调查数据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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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 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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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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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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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建立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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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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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考核 加分项目 |
出台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认证采信推广政策措施,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和目录。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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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设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项资金,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 |
5 |
区财务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得5分。 |
查看专项资金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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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 |
5 |
1.对孕产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得2分。 2.对0—6岁儿童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得3分。 |
查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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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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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附件2
北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学校)评议考核细则及量化评分表
考评项目 |
分值 |
考评要点 |
考核标准 |
考评方法 |
备注 |
一、学校创造支持性的防近环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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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是否有防近小组名单,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工是否明确(2分);查看是否有防近考核方案,方案要包括考核小组名单、职责、考核办法等(2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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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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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是否有近视防控工作方案(1分),学校是否召开防近启动会, 查看是否有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1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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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健康教育活动:①日常宣教。学校通过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爱眼护眼健康教育。②开展“防近小明星”评选活动。(4分) |
查看每学期的防近健康宣教材料(2分 ),查看“防近小明星”等评选活动的资料:活动方案、照片、总结等(2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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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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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访谈学生,看是否开展了视力同伴教育(4分)。 |
查看资料、 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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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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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教案材料,看是否“零起点”教学,教学难度符合标准(2分);通过访谈学生了解做作业的时间长度(1分);访谈学生 次数及是否排名(1分)。 |
查看资料、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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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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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是否有视力异常学生的家长信反馈单(2分);查看各班视力分段管理的学生名单和各班视力变化情况对比表、分析(4分);查看学校是否有视力数据的分析报告,含全校分析、各年级的分析、连续两学年的视力不良检出率变化分析(4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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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7课桌椅要求:①每学期开学初调整1次课桌椅。②每个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③每个班级配课桌椅尺,方便学生自测适合自己的桌高和椅高。④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的课桌椅。⑤鼓励小学低年级采购符合标准的坐姿矫正器(此项为加分项2分)。(5分) |
现场抽查测量部分课桌椅是否合格(随机抽取两个班,每个班测量十套课桌椅)(2分);访谈学生是否每个月调整座位(2分);查看班级是否配备了了桌椅尺(1分)。 |
查看资料、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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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8学校照明采光要求: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5分) |
查看验收结果(5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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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培训:每年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培训,包括眼保健操培训、多媒体使用培训、学生读写姿势的知识培训等;对家长开展防近的知识讲座。(4分) |
查看是否有新教师培训的资料: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课件等(2分 )。查看是否有家长讲座的资料:照片、课件等(2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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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内课上监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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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住第一排窗帘(1分),关闭板前灯和第一排教室光源(1分),查看校领导听课表是否有多媒体检查内容(3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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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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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教师是否及时提醒学生的坐姿及读写姿势(2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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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内课下监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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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是否有学生课间在教室看书、写作业(4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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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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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午间休息是否有学生在看书写作业等近距离用眼活动(4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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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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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课表并访谈学生,了解是否每天安排了一节体育课和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查看防近方案中是否有具体的大课间内容。(2分) |
查看资料,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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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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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是否将眼操写入课表中,上下午各一次(2分 );查看学生眼保健操情况,是 否按时开展,看班主任 是否纠正学生眼操动作(2分 );查看眼操比赛资料:方案、照片、总结等(2分 )。 |
查看资料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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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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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学生,了解电子产品是否统一被保管,跟学校了解保管程序。(4分 )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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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家期间的干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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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访谈学生了解家庭用眼情况。读书写字时屋顶灯和台灯同时打开(3分 );父母在家纠正读写姿势(3分 )。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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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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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学生,了解家长是否提醒电子产品的用眼环境(2分 );访谈学生居家使用电 子产品时家长是否提醒及时休息(2分)。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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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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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10名学生访谈,有8名及以上学生睡眠时间足够的给2分,6-7名睡眠时间足够的给1分,其余情况不给分。(2分)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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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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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学来了解户外活动时间,看是否够60分钟(4分)。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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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学生课外班情况。(不评分) |
随机访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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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近干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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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寒暑假的体育家庭作业内容、通知等资料(4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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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2学校制定寒暑假防近干预措施。查看学校的假期防近方案,措施是否具体可执行(3分 ) |
查看学校的假期防近方案,措施是否具体可执行;查看收集的寒暑假防近资料:学生活动照片等(3分 )。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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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视力不良率(近视率)考核 |
8 |
同一人群视力不良检出率连续两年上升大于2个百分点不得分,同一人群视力不良检出率连续两年上升在1-2个百分点(4分);同一人群视力不良检出率连续两年上升在0-1个百分点(6分);同一人群视力不良检出率连续两年下降(8分)。近视调查点校按每年近视率考评。 |
根据每年数据判定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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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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